胚胎干细胞是具有最广泛发展潜力的干细胞,可以分化成所有不同种类的体细胞。同胚胎干细胞相比,成人身体上的干细胞只能发育成20多种组织器官,而胚胎干细胞则能发育成几乎所有的组织器官。仅从技术角度来说,用胚胎干细胞培养人体组织和器官以治疗疾病是最理想的,但是,如果从胚胎中提取干细胞,胚胎就会死亡。因此有关研究弓1起伦理方面的激烈争论。
美国国会曾颁布法律禁止联邦政府赞助胚胎“被摧毁、抛弃或者受到伤害或死亡”的研究。此后,美国卫生和福利部(DHHS)认为国会关于禁止人胚胎研究的法案不适用于胚胎干细胞研究,因为胚胎干细胞植入子宫后,不具有依靠自身发育成人的能力,故胚胎干细胞不等于胚胎,因此决定资助进行胚胎干细胞研究。对此,美国73位著名科学家(其中67位是诺贝尔奖获得者)立即联名表示支持,美国几个颇具影响的学术团体也都支持这一决定,NIH主任沃马斯称这将使该项研究前景辉煌。克林顿政府对这一问题也持支持态度,并采用迂回做法,规定只要用于研究的干细胞是从私立第三方研究机构获得的,联邦资金即可进行资助。
但DHHS和克林顿政府的态度却遭到某些国会、教会和人权组织人士的反对。天主教人士指责该决定严重违反法律,会导致利用私人资金摧毁胚胎,而利用联邦资金从事胚胎实验。1999年2月,70位众议员致信DHHS,认为该决定违犯了联邦法律,美国生命联盟人权组织抗议使用干细胞,因为它们来自应受美国法律保护的可发育成人的胚胎;国会议员杰.迪凯极力反对该规定,甚至声称要将DHHS告上法庭,他强调“科学应为人类服务,而不是人为科学服务”;反堕胎活动分子也要求国会干预和阻挠此类研究。
在此情况下,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公布了关于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指导原则,该原则允许使用私人资助的现已获得的来自人胚胎的细胞系进行研究,但禁止用干细胞创建人胚胎的研究,禁止将人胚胎干细胞与动物胚胎结合的研究,禁止使用干细胞进行生殖克隆,禁止使用为研究目而专门创建的胚胎干细胞。该指导原则对使用和研究来自胎儿组织的细胞系相对比较宽容,可以说为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打开了大门。
争论的焦点在于干细胞的来源,即是否可以从胚胎中获取干细胞进行研究,如果可以,是从治疗生育疾病所多余的或流产的胚胎中选取,还是从通过“克隆”等技术制造出的专门用于干细胞研究的胚胎中选取。说到底就是人胚胎干细胞的来源是否合乎法律及道德,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伦理及法律问题如何处理。
赞成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人认为,科学家并没有杀死胚胎,而只是改变了其命运,尤其是那些治疗生育疾病过程中剩余的胚胎,与将其抛弃相比,利用它进行研究以利于科学发展和人类健康是更可取的做法。此外,由于胚胎干细胞只是胚泡中的内细胞群,没有滋养层的支持,不可能独立发育成胎儿,所以他们不是胚胎,因此胚胎干细胞研究并不违反伦理道德。也有一些科学家用体细胞核转移的方法生成胚泡,然后分离培养多能干细胞系,他们认为既然实验用的卵细胞是去核和未受精的,无不同个体的遗传物质融合,从而未发生受精过程,所以用这种方法制造的干细胞并不违反道德和伦理准则。
反对者则认为,从胚胎中收集胚胎干细胞是不道德的,因为人的胚胎也是生命的一种形式,无论目的如何高尚,破坏胚胎是对生命的不珍重,是无法容忍的;有些人担心,为获得更多的细胞系,公司会资助体外受精获得囊胚及人工流产获得胎儿组织,可能导致人工流产的泛滥;有人认为,如果胚胎干细胞和胚胎生殖细胞可以作为细胞系通过买卖获取,将会对传统伦理道德产生巨大冲击;有人认为应该鼓励成体干细胞研究而应放弃胚胎干细胞研究。对于用体细胞核转移生成胚泡的方法,反对者认为把这样的胚泡移植到妇女子宫中也有可能克隆出人,尝试此类研究当然与现行道德准相驳,也是违法行为。